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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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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组织部  
发布时间 : 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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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
  根据淄博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我校2016年上半年计划发展党员318名(详见附件)。学生党员发展指导计划主要依据各学院学生数、入党积极分子数以及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确定。研究生发展指导计划不再单列,各单位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实际自行确定。教工党员发展计划由各单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后确定。该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各党委、党总支可结合培养实际,在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基础上,全年统筹安排发展计划。
  二、时间安排
  1. 5月16日前,将拟接收入党发展对象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2. 5月30日前,将预审材料报组织员办公室审查。
  3. 6月17日前,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党支部大会,经党委党总支会议审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4. 7月8日前,组织员谈话、学校党委审批。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经党委党总支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备案。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zb6999@163.com
  三、工作要求
  1. 认真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学校将印发《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汇编》,各党委党总支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严格有序。
  2. 强化培养教育工作。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落实好各培养环节,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发展质量。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促使其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3. 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请客送礼、托人说情、营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旦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同时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资格。要严格落实好发展党员相关公示制度,规范公示的方式和内容,并按规定公布党委组织部及本党委党总支的举报电话、邮箱。
  4. 把握好工作进度。为简化工作程序,不再报送党员发展对象登记表、汇总表,确定拟吸收入党发展对象后,报送拟接收入党发展对象登记表、汇总表。各党委党总支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研究确定发展对象的差额情况,并统筹推进各环节的工作。
  附件:2016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
党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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