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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责任编辑 : 卞帅娟
作者 : 社科处
来源 : 社科处
发布时间 : 2016-10-31
阅读次数 :

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2016年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成果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要求: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凡我校教工在此时限内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通过鉴定的科研课题均可申报参评。已获同级别奖励的成果、参评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员须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见附件)一式1份,并附件1份,左侧装订成册。

  三、附件材料

  1、论文复印件(包括封皮、版权页、目录页、全文)

  2、著作原件

  3、科研成果有关情况复印件(报刊评价、引用转载、采纳应用等)

  四、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6年11月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社科处成果科(鸿远楼东507-1室)。

  联系人:南爱华

  联系电话:2786016

  

  

  附件:

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0月31日

 

编辑:责任编辑 : 卞帅娟

热线电话:0533-2786727

邮箱:lgwindow@163.com

xinwen@s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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