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淄博市律师协会与山东理工大学共同组建成立的淄博律师学院揭牌仪式在山东理工大学举行,学校校党委书记都光珍、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池水为淄博律师学院揭牌。淄博律师学院在山东理工大学挂牌成立,是学校实施开放活校战略取得的又一新成果。
学校领导都光珍、张新义、张元利,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池水、淄博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家金,淄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岳华东出席揭牌仪式,淄博市司法局、淄博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律师代表及学校法学院、法律事务室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陈家金、岳华东分别讲话,对淄博律师学院的成立表示祝贺,希望律师学院的成立,在提高全市律师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进一步加强淄博市律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淄博市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上做出应有的贡献。
校长张新义代表学校对淄博律师学院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淄博律师学院的成立是淄博政法界、律师界的一件大事,对淄博市律师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对律师执业的规范化、正规化及执业水平的再提高,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他强调,山东理工大学一直重视校地、校企合作,积极承担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将服务山东制造业强省建设作为重大战略方向。近年来,学校服务社会的空间进一步扩大,平台进一步拓宽,能力进一步加强。在校地合作方面,特别注重与淄博市的密切联系与合作。此次淄博律师学院的挂牌成立,成为山东理工大学与淄博市密切合作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有利于学校广泛建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和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拓宽办学空间和毕业生就业的新路子。
仪式上,学校副校长张元利被淄博市律师协会聘请为名誉会长;法律事务室主任马志忠被中共淄博市委政法委员会聘任为法律顾问。张元利、淄博市律师协会会长关玛琍分别代表双方签订成立淄博律师学院协议书。
淄博律师学院在山东理工大学顺利挂牌成立,是双方各自发展和追求的必然结果。山东理工大学第二次党代会上提出了“建立良好的校地、校企协作机制,充分挖掘利用校外资源,增强办学活力”的开放办学举措,成为学校对外开放办学的工作方针和行动指南。淄博市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自律组织的社会团体,担负着开展律师执业前培训和律师执业后的继续教育的职责。淄博市律师协会期望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全市律师整体执业水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推进全市律师业做大做强。淄博律师学院的成立,使双方合作的可能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