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发布,规定自2009级学生开始,一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挥学生个性特长,山东理工大学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并发布了《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自09级学生开始,一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二年级学生只限在学院范围内转专业,且必须是有转专业计划的专业。转专业仅限于一年级、二年级学生,每个学生一次只能向一个专业提出转入申请,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不能跨专业招生类转专业。
新学期开学后,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组织09级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了转专业意向表,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各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并制定了转入专业学生考核选拔办法。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选拔和公示工作,并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目前,学校0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
山东理工大学自2002年开始实行学分制综合改革,按大文大理招生在山东省高校教育中首开先河。通过7年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批阶段性的成果。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继续完善学分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过学校认真研究,决定从2009年开始再次调整招生方式,按专业招生,分类培养。按专业招生入校后,普通本科学生按机械、电信、生化材料、土建、地矿、数理、经管、文法、艺体、外国语类10个大类进行培养,学生在一二年级均可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