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和质量监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近日,山东理工大学印发《山东理工大学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办法》和《山东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要求坚持评估与常规教学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保证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评估办法明确了评估的组织与实施形式、评估的内容与方式,并要求对课堂教学、实践与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四项进行重点评估。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由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两部分组成,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教学质量信息。其中学生评价占80%,主要从教师状态、教学纪律、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授课技能、教学秩序、辅助环节、师生交流、教学资源10个方面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学院评价占20%,对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教学过程、考试、教学研究等与课堂教学相关的教学环节进行教学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聘、教学名师评选、教学津贴发放及其他教学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另外,对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实行终身免评价;对近4年连续获得两届教学优秀奖的教师实行免评价,免评价的期限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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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禹教育网:山东理工大学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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