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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时空〗山东理工大学出台实施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制度
作者 : 路恩春 李义勇  
来源 : 淄博时空  
发布时间 : 201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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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工程,近日,山东理工大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冰结合该校“1252人才工程”建设实际,出台实施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制度。
  据了解,山东理工大学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的选聘范围包括,该校目前拥有的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每个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设首席专家1名。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的选聘条件有如下内容: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有宽广的学术胸怀,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的学术声望,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近5年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前3位)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首位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首位获得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或首位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一等奖;首位在本专业领域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首位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著作;担任教授职务,在本学科领域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以上;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左右,首聘不超过50周岁。
  另据了解,山东理工大学对该校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的工作职责也进行明确规定,负责本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规划与发展,组织团队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进行建设,注重团队成员的培养培训,带头承担重任,把握研究方向,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学术发展动态,创新工作思路与模式,发挥好学术带头人作用。主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主要科研工作。聘期内组织团队申报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5项(其中国家级课题至少1项)以及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学科主要研究团队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每年人均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学术著作。聘期内组织1次以上国际或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定期开展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积极发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山东理工大学还对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的聘期与考核管理以及经费支持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要求和详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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