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工程,近日,山东理工大学出台实施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制度。
山东理工大学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的选聘范围包括,该校目前拥有的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及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每个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设首席专家1名。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的选聘条件包括: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获得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或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一等奖;在本专业领域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等。
山东理工大学对该校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的工作职责也进行了明确规定,还对首席专家的聘期与考核管理以及经费支持等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和详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