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组一行7人对山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进行了整体验收。经过专家组的认真审阅和考察,山东理工大学顺利通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验收。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该校的汇报,仔细审阅了《山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并进行了现场咨询和座谈,一致认为,山东理工大学自博士立项单位建设以来,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师资与学术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与水平明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术交流和对外开放层次显著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准备充分,全面完成了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各项任务,具备了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条件,达到了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建议通过山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整体验收,增列山东理工大学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淄博新闻网》 (201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