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山东理工大学印发《班级导师制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教育指导作用,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班级导师制是由导师对学生学习、品德及生活等各方面进行个别指导并全面负责的教育制度,是实施个性化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本学期,各学院陆续召开班级导师交流活动,扎实推进班级导师制落实。
据统计,目前全校各学院均已完成班级导师选聘工作,共有818名教师被选聘为840个班的班级导师。随着班级导师制的全面推行,班级导师将着重围绕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发展指导和班级建设等方面,对学生展开教育培养,努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山东省教育厅 2014-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