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起,山东理工大学围绕教职工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突出问题,坚持“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分类处置、依法治违”的治理思路,将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治理行动,实现“增量坚决控制、存量全面治理”,为全面完成违建治理任务奠定基础。
本次集中治理旨在贯彻落实按照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级文明校园建设要求、省市关于坚决推进拆违拆临、确保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精神,按照公开公正、依法依规,党员带头、层层推进,动真碰硬、重点突破原则进行。本次治理范围为,全校教职工所有住宅小区及师生反映强烈的校园和社区内所有违法建设,分三个阶段层层推进:
排查公示阶段,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学校所有住宅小区、以及师生反应强烈的校园及社区违法建设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形成违法建设治理数据材料,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台账;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教职工签订违法建设治理承诺书,有违法建设的当事人承诺限期自行整改完毕,承诺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法律事务室协助,对未承诺自行整改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自行整改阶段,承诺自行整改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对自行完成整改的违法建设,由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对拒不整改或未完成自行整改的,由社区管理办公室下发限期治理催告书,并在住宅小区内持续督促、催告公示。
强制整改阶段,由后勤管理处对经督促仍不整改的,联系政府部门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暂停对违法建设工程供水、供电;对仍拒不整改的违法建设,由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列出清单、建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处,给予组织处理,对顶风搞违法建设的,按党纪政纪上限处理;同时,由安全管理处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启动强制拆除程序,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学校要求,对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建立长效机制。
本次整治工作将于6月30日前完成。(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省教育厅 2018-06-04
http://www.sdedu.gov.cn/sdjy/_jycz/_bkgx/1291701/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