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山东理工大学印发《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以提升“五有”人才培养质量,建立本科专业建设、评估、认证长效机制。
本科专业评估指导思想为:以国家及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紧紧围绕“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加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推进学校专业结构优化和“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导向性、过程性、主体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评估4年为一个周期,覆盖当年度有毕业生的所有本科专业。参评专业1年为评估年,1年为整改年。当年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参加评估;通过专业认证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或者当年申请参加专业认证的专业不参加评估。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实际,学校制定了《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及水平、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条件、学生发展、教学管理、问题及特色等评估要素。评估指标体系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并将根据学校发展阶段和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评估时,各学院先对照指标体系对参评专业建设情况开展自评,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后,学校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进行通讯评审,并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各专业进行现场考察,最终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
评估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参评专业数的30%。90分及以上且排名前30%为优秀;75分及以上且非优秀的为良好;60分及以上且不足75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给予黄牌警告。专业评估结果作为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专业分类及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依据。
为保障专业评估质量,学校成立本科专业评估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战略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各学院成立院级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学校遴选组建专业评估专家库,参与校内专业评估相关工作。专家成员由校内副高以上专任教师、校级教学督导专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外同行专家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学校将不定期组织评估专家学习培训交流活动,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2018-07-17
http://www.sdedu.gov.cn/sdjy/_jycz/_bkgx/132534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