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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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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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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内涵发展,全面实施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教育优质工程,扎实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201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现将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 申请项目要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极开展研究和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2.以“学生为中心”,注重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整合课程体系。
  3.重点资助覆盖面广、推广价值大、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整体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二、立项范围
  1.工科专业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制定培养标准,优化专业培养方案的研究。文理科专业结合专业评估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
  2.针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及难点进行研究和探索。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重构课程体系,开发产学合作新课程,和企业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的研究与实践。
  3.基于项目的研究性教学方法改革,注重案例教学法、模拟教学法和项目教学法,开展研究式、讨论式、启发式及团队式教学模式改革立项研究。重构学生学习评价标准,由注重学习成绩向注重学习成效转变,注重考试结果向注重学习过程转变;改革考试手段、方法,综合采用平时成绩、小论文、小测验、读书报告、演讲、大作业等考核方式,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全面发展。
  4.课程群立项建设,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原有课程进行整合和规划,形成以重要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为主的课程群,进行数字化教材建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研究与探索。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组应有合理的年龄、学缘和职称结构,倡导和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联合申报。
  2.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教学研究项目;往年已批准校级立项且研究工作尚未结束的,应集中精力完成现有项目的研究,本次不得申报。
  3.每个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不超过3年。
  四、申报程序与评审
  1.个人申请:由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2.单位推荐: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有目标、有计划地组织本次教改立项的申报、审查、推荐工作,组织力量研究解决带有共性和综合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较大的改革辐射面。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立项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研究能力、具备的研究条件和所能提供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立项申请书》中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教研项目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与审核,并将结果提交主管校长审批。获批准的作为2012年校级教学研究课题,届时网上公布。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立项申请书”(见附件)。提交打印件一式2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文件名以“单位名称-课题名称-负责人”的格式命名。
  2.请各单位于10月26日下午5: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发送至:sunmeixia@sdut.edu.cn
  联系人:孙梅霞
  附件:2012年山东理工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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