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第11-13周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期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常规检查内容
1. 课堂教学秩序检查。主要检查课堂教学秩序是否正常,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授课,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私自调停课现象等。
2.实验教学情况检查。主要检查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管理情况等。
3. 考试巡查。对前十周结课的课程考试秩序进行巡查。
4. 学院教学情况调研。教务处组织调研组对学院教学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听取各学院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时间由教务处负责通知学院。
5.召开教师座谈会。以考试手段与方法改革为主题,召开教师座谈会,就相关教学改革进行经验交流。
二、专项活动
1.组织学院教学工作经验交流汇报会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1〕91号),学院教学工作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采用关键教学环节评估、日常教学管理评估、学院教学特色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学院教学特色的评估通过学院教学工作经验交流会的方式进行,学院主要从办学理念、学院特色等方面进行总结交流,由专家打分。
本学期第12周,学校将组织学院教学工作经验交流会,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汇报学院办学特色、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工作思路等,每个学院汇报时间为15分钟。
2.举办“名师课堂”活动
本学期第13周,学校将聘请我校公认的爱岗敬业、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面向全校开设“名师课堂”,以展示我校教师的教学风采,对全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起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以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学院在11-12周自查(11月12日-11月25日)。各学院根据学校检查内容结合本院实际确定自查内容、自查方式及时间安排,认真自查。
2. 学校在11-13周抽查(11月12日-11月30日)。由相关校领导、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员、教务处、学生处组成学校检查组,对检查内容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及组织。
2. 各学院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并在适当场合向本学院全体教师反馈有关情况。
3. 各学院总结报告在12月3日前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发至
zsx@sdut.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