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计算机机房管理暂行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12】6号)文规定,现就机房管理系统启用及使用“校园卡”上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13年1月1日起启用机房管理系统,并一律使用“校园卡”刷卡上机,同时停止其它任何形式的上机卡(票)或收取现金上机。
二、收费标准:
统一按照淄博市物价局批准的0.8元/小时收费标准收取上机费。由机房管理系统自动从“校园卡”中扣除。
三、结算方式:
网络信息中心每月核对上机收入,并将各单位上机收入报表报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按学校规定的分配比例拨付各单位。
四、 组织检查:
自2013年1月4日起,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机房落实鲁理工大办发【2012】6号文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有:
(一)是否属于承包经营、是否属于引进校外资金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房。
(二)是否收取现金,是否使用自己的上机卡(票)。
(三)是否有社会人员上机。
(四)是否经营食品、烟酒、饮料等。
(五)消防设备是否齐全。
(六)是否存在未经审批而利用机房进行教学计划以外的考试或短期培训的情况。
对于存在上述问题的机房,将按照鲁理工大办发【2012】6号文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 其他事项:
(一)未按要求制定本单位机房使用管理细则的,请抓紧制定并分别报教务处(教学单位)或资产管理处(非教学单位)备案。
(二)凡存在预收费上机的,要抓紧将预收费退还,否则以收取现金上机对待。
(三)机房管理系统出现问题的,请与网络信息中心联系解决。
资产管理处
网络信息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