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0]7号),在教师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复审。现将可量化材料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4月3日前与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2780378,办公室地点:鸿远楼0723-1。
注:凡是第五届教学优秀奖已经使用过的材料,本届优秀奖评审时不能重复使用,相应的材料已经在推荐表中删除;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将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附件:第六届教学优秀奖评选审核推荐表(复审)
教务处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