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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期中教学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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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 : 20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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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发展,进一步规范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本学期将继续对研究生教育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课程教学秩序检查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10]9号)的要求,对研究生常规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已结束课程的考核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对公共课的试点课程进行重点检查。
  (二)实践性教学环节情况检查
  检查重点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的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环节教学。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实践环节的实施及监控,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要严格评价标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三)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
  1.建设情况。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整体建设及运行情况,所发挥的作用和效益,包括省级、校级、院(系)级基地,近几年到基地或参与基地科研项目的老师、研究生情况等;
  2.合作形式。双方协议规定的责任、权利、义务及落实情况,相关的制度规章、机构设置、条件建设情况等;
  3.运行状况。为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促进联合培养单位科研创新的发展,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实践效果;4.存在问题。在联合与合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存在的突出矛盾,下一步工作计划,要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5.政策建议。在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方面,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应进一步采取的相关政策措施等。
  检查采取听取各单位汇报座谈和抽取部分基地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汇报座谈集中校内进行,实地考察的校外培养基地与研究生培养单位协商后确定。
  实地考察时,请基地单位将联合培养研究生等相关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并进行座谈,查看基地的研究生教学、科研、生活情况及有关资料档案,召开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和基地工作人员的反应和意见等。请各单位根据安排提前与基地做好沟通工作,并安排专人赴基地陪同调研组考察。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自第10周(5月7日)开始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包括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的自查情况)。自查报告须在第11周末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pyk@sdut.edu.cn
  (二)学校从第11周开始进行教学秩序抽查。由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员和研究生处有关人员组成学校检查组进行。
  (三)学校在12-13周组织进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
  三、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秩序检查工作,认真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写出自查报告。
  (二)学校检查组成员要做好检查记录和座谈记录。每次抽查的记录表应在第二天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三) 根据期中教学检查的需要,学校将召开相关人员的座谈会。就广大师生关心和关注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校将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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