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务处已将 2012-2013学年度学生重学学分(教务处已公示)转至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已按相应数据计算并调整了欠费,已发至各学院提供的电子信箱中,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及时通知欠费学生,核对欠费(含重学学费),对重学学分有异议的学生,请及时到教务处选课中心核对,若有调整,请于6月25日前将教务处出具的调整学分的书面证明交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
二、毕业生的欠费应按时存入缴费存折(卡)中,以保证按时办理毕业事宜;非毕业生的重学学费与下学年学费一起收缴。
计划财务处本学期最后两次通过银行进行学费划转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和7月3日。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