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
为落实2013-2014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各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根据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按照教学安排规定的课程选用教材。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材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0]7号)(见附件1)的要求,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育部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各类优秀教材和获奖教材。自编教材或参编教材必须符合《山东理工大学教材管理办法》之要求,否则不予选用。
2.专业课可在选用一本主教材的同时,为学生指定适量的参考教材,参考教材由学生自行解决。鼓励任课老师将自己在本学科本领域中的研究成果或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知识穿插到日常教学中,在这方面如果需要给学生解决“补充学习资料”,学校将给予一定支持。
3.方向课、专业限选课的教材一定要具体到每个班需要的数量。交叉课程,先由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沟通,然后确定教材数量。
4.凡是学生在学期内用到的教材、自编讲义、自印教材、课程设计指导书、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等学习资料,务必在系统中申报,否则,将无法按时发放学习材料。需要印刷的各种学习资料必须于开学前送到教务处教材科,以便安排印刷。
5.按照招生计划数预订2013级各专业的教材。分级教学的课程按照确定的比例预订教材。
6.按附件2中的要求填报教材的基本信息。需要《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的学院,请到教务处教材科领取。
7. 征订时间为6月25日—7月5日。请务必于7月5日17点前将学院负责人签字的“教材申报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教务处教材科。
联系电话:2782307
邮 箱:
zxb04@sdut.edu.cn 地 点:9号教学楼109室
附件:1
.《山东理工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2
.山东理工大学教材征订申报表教务处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