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定于第16周补办学生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到本学院提出申请,交一张近期的一寸照片,在照片后面写清学号和姓名。
2.学院收齐相关材料,同时补办学生证和优惠卡的要分别统计到《补办学生证统计表》(附件1)和《补办优惠卡统计表》(附件2)中。统计表中的家庭住址和火车终点站务必据实填写清楚,否则无法办理。
3.学院派专人于第16周周四(12月19日)下午4:00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现场办理学生证。
附件:1.补办学生证统计表
2.补办优惠卡统计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