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保障人身财物安全,维护校园安定和谐,现对寒假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冬季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单位要于寒假放假前,通过有效形式,以“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为重点,集中对所属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要结合春节长假和冰冻雾霾等天气的特点,教育学生注意出行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人身财物安全;提醒师生员工,不要去湖泊冰面溜冰,不得私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在公共和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提醒学生在联系就业、勤工助学时,要通过正规渠道或职业中介机构,注意甄别各类信息,防止上当受骗;提醒返乡过节学生,切实做好家庭取暖的防煤气中毒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冬季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维稳办函〔2013〕8号)部署,坚持不懈的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用水、用车等日常管理,确保节日安全和生活供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对出租房屋、单身宿舍、住宅区储藏室及顶层房间的排查工作,坚决杜绝私自仓储、营销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现,坚决予以取缔。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图书档案、能源设备、加工车间、实验器材、科研成果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办公室、各微机室、各实验室,放假前要认真检查防盗、用电等安全设施,节日期间要关锁门窗,根据工作安排关停电源,确保财物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春节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寒假期间留住学生信息档案,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公寓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留校学生节日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寒假期间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安全值班工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各楼宇门卫人员考勤管理,落实监督检查措施,确保出勤质量和出勤效果。各单位值班人员及各楼宇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所辖区域、进出人员落实巡查措施,建立日查值班记录制度。要严格履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各级责任人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响应及时快捷。
五、学校定于寒假放假前,对东西校区有关部门及重点要害部位,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备注:【校园110值班电话:西校区278(1110);东校区231(3110);学区派出所电话278(7110)】。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