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党校:
现将2014年上半年党校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见附件1)在培训开班前上报学校党校办公室备案,并领取相关培训资料(教材费每本6元)。
2.聘任授课教师应从今年新聘任的党校兼职教师名单(见附件2)中选聘。
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参加培训开班仪式,并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讲话动员。培训期间因上专业课请假的同学,学院可安排集中补课,也可参加同一专题其他学院的授课,并做好考勤记录。
4.各学院党校要组织学员参观廉政教育展览,具体参观时间与校纪委办公室(电话:2780046)联系确定。
5.培训结束一周内要及时上报培训资料,并办理有关审查、备案和用印手续。
6.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各党委、党总支于3月27日前向党委组织部提交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由校党校统一安排参加培训。
二、第十二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
1.第十二期学生预备党员是指我校2013年下半年新发展的学生党员。各学院党校安排专人负责,于3月27日前将填写的《第十二期学生预备党员参加集中培训活动考勤表》(见附件3)发送至党校信箱。
2.培训采取集中观看录像辅导报告、集中讨论和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的方式学习。
观看录像辅导报告,由各学院党校组织学员到“大学生党员服务中心”观看,观看时间见《第十二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时间安排表》(见附件4)。因故不能在统一安排时间观看的同学,可选择在专题播放期间观看,由党校办公室考勤,并反馈给相关学院党校。
集中讨论,由各学院党校负责安排,不少于两学时,结合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谈如何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
学员学习心得,不少于1500字。
3.商学院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的地点和时间,由商学院党校自行决定,并报校党校备案。
4.考勤表(盖章)和学习心得,于5月15日前一并报党校办公室备案。
各学院党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成效。要严格培训纪律,完善考勤和请假、补课制度,凡无故缺课一次,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参加本次培训结业考试,预备党员参加下一期培训后方可申请转正;凡考试中作弊者,取消在校期间的培训资格。校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登记表》和预备党员的学习心得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发结业证书,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要参加下一期培训。
党校办公室信箱:dxb@sdut.edu.cn。
党校办公室地址:鸿远楼西侧519室。
大学生党员服务中心地址:大学生艺术中心二楼西侧。
联系电话:2780004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
2.党校兼职教师名单
3.第十二期学生预备党员参加集中培训活动考勤表
4.第十二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时间安排表
5.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备案表
6.党校授课教师一览表
党校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