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兹定于2014年9月11日至19日进行本科二次考试、专科、专升本补考。请各学院做好如下工作:
1.本次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公共课和公共基础课,其余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
2.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参加考试;各学院根据《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二次考试安排表》安排监考教师。
3.所有学生的考试成绩于9月24日前报学籍管理科。
4.公共体育课于9月16日(第三周二)上午12节在西校区第二体育场和东校区体育场器材室进行考试;《形势与政策》请参照附件要求按时提交论文。
5.实验课程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实验室联系安排。
6.所有试卷按评估要求评阅,登录成绩后交课程所在学院存档。
二次考试安排表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考务栏目下载,其他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2781326。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二次考试安排表
2.《形势与政策》二次考试要求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