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于第10周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请参见附件1。
二、2014级春季招生专业方案请于第10周周末前录入系统。
三、学生的专业方向及选修课课程、人数由学院在第10周周末前在“计划任务下达”模块中完成。
四、培养计划中的起止周、周学时在第10周周末前在“计划任务下达”模块中完成。
期间若学院需要调整教学计划,请与教学研究科联系。
五、课程的起止周、周学时问题:
1.按照校历,第20周周末学生放假,请各学院注意。
2.金工实习(工程训练)时间和机械制图测绘实习安排请参照附件2。各学院必须按照此表安排,不能随意改动。
3.由于实践环节及其它原因,起止周、周学时由学生所在学院决定,并在教务系统中设定。
4.若因为实践环节间断的课程,必须保证总学时数与培养方案一致。
5.若课程归属学院在进行教学任务安排时对起止周、周学时等事项有异议,可直接与学生所在学院商定并修改。(部分特殊课程除外)。
六、拆合班:
1.教学任务安排时,课程名称(代码)相同,学时和教学大纲一致,则可以合班上课,但必须按照学校各类课程所要求的基础人数进行安排。
2.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若某专业班数为奇数,则1、2班合为一个教学班,以此类推。
七、公共类课程课表由选课中心提前在教务系统内设定并进行安排,其它课程均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
八、因本学期期末要进行学生选课,请各学院务必按照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时间安排表
2.2014-2015第2学期金工实习(工程训练)及机械制图测绘安排表
教务处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