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班级导师制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4〕32号)的要求,现将近期班级导师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行2014-2015学年班级导师的考核工作
班级导师于2014年9月新学期开学正式上岗至2015年6月任期已近1学年,请各学院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班级导师制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关于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考核采用百分制,学生评价占70%,学院评价占30%,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结合班级导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于本学期末进行考核工作。请各学院将考核办法于7月10日之前报送学工处,我们统一进行公布。考核结果请填写《2014-2015学年班级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于7月15日前报学工处备案,各学院的考核办法同时报送。
二、进行2015-2016学年班级导师的聘任工作
请各学院在参考上学年班级导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班级导师的聘任条件和配备程序,于本学期末为2015级新生(按招生计划数)各班聘任班级导师,各学院的聘任结果请填写《2015-2016学年学班级导师聘任结果备案表》(附件2),其它年级班级导师如有调整请一并在备案表中填写并在备注栏里注明,电子版和纸质版于7月15日之前同时报送学生处备案。
三、进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导师活动经费的发放工作
本学期班级导师活动经费的发放办法仍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和学院具体办法执行,请参照《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班级导师活动经费分配表》(附件3),认真核对本学院相关数据,如有变动请在备注栏中说明,请务必于6月18日(本周四)下午5:00之前反馈有无问题。我们将尽快把相关数据与教务处、财务处核实后,进行本学期班级导师活动经费的划拨工作。
四、进行班级导师工作的总结交流工作
我校班级导师制度已实施1年,各学院进行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和有益的探索,请各学院深入总结班级导师的工作经验、典型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于7月15日之前将班级导师工作的总结(1500字左右)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学生处,我们将于下学期初进行班级导师工作的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工作。
附件:
1.2014-2015学年班级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2.2015-2016学年班级导师聘任结果备案表
3.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班级导师活动经费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15年6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