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和名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根据审核评估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第11-13周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期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45如下:
一、课堂教学检查
主要检查课堂教学秩序是否正常,教师是否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授课,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私自调停课现象,学生出勤情况等内容。
二、学院专题调研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校将深入部分学院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就本科教学有关工作征求意见或建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集中专项检查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1]91号)和《关于开展实践与创新评估和专业剖析工作的通知》(教务函[2015]157号),结合名校工程建设项目考核检查工作,学校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成立实验实习检查组、专业剖析检查组和名校工程检查组,组织专家对实践与创新中的相关内容进行集中检查与评估,开展专业剖析工作,对名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学校将从每个学院现场随机抽取2个专业进行专业剖析,由专业负责人进行现场汇报和答辩,专家组将根据《山东理工大学专业剖析评价表》进行现场评估并反馈评估情况。每个专业现场汇报时间控制在25分钟以内,现场答辩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期中教学检查顺序抽签决定,抽签时间为11月12日(第10周周四)上午11:00,地点在鸿远楼二楼会议室(212室)。
请各学院做好实验教学、实习教学检查准备,做好名校工程建设情况检查准备,及时通知专业负责人做好专业剖析准备。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以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第11周,学院自查(11月16日-11月20日)。各学院根据学校检查内容,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定自查内容、自查方式及时间安排,认真自查。
2.第12周,学校集中检查(11月23日-11月27日)。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进行专项评估和检查,学校集中检查时间安排表以各学院抽签结果为准。
3.第13周,总结与反馈(11月30日-12月4日)。各学院在自查基础上,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写出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请于12月4日前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鸿远楼317-1),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zlglk@sdut.edu.cn。
五、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请注意基本教学资料和教学检查资料的建设与归档,保持材料的原始状态。
2.学校检查组成员要做好检查记录。相关记录和检查、评价表等材料在12月4日前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联系电话:2780378
联系人:侯庆来 赵继成
教务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