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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创新创业项目(团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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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理工新闻网  
发布时间 :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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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学校决定将西校区原锅炉房改造为“众创空间”。“众创空间”主要由创客实验室和创业孵化园区两部分组成,其中创客实验室主要服务于创新团队,创业孵化园区主要服务于创业团队。改造完成后面积将达5000平米,预计容纳100个左右创新创业项目(团队)。现公开遴选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众创空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校教师、学生及校友。
  二、申请条件
  1.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教师、学生或校友,校友入驻项目(团队)须已注册公司且有在校学生作为项目核心成员。
  2.项目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接受餐饮、娱乐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
  3.鼓励支持与我校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创业项目入驻。
  4.鼓励支持先进技术类、智能类、创意类、互联网+等类型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
  5.鼓励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学生转化教师成果项目的团队入驻。
  三、申请流程
  项目(团队)负责人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众创空间申请表》(附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5年12月14日至25日前交至创新创业学院(鸿远楼907室),同时须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cxcy.sdut.edu.cn/)“众创空间项目申报”栏填写有关资料。已经注册的企业除提供以上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取得特殊奖励或有专利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遴选程序
  1.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团队)进行评审,确定入驻项目(团队)。
  2.学校与获得入驻资格的项目(团队)签订《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众创空间协议书》。
  五、其他
  1.众创空间为创新创业项目(团队)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配置基本的办公设施,免费共享各类服务平台等。
  2.创业项目的孵化期一般不超过3年,每年由第三方对入驻项目进行评估,视评估情况决定项目继续孵化或退出。
  联系人:李涛、王欣    
  联系电话:2788553 2787398
  办公地点:鸿远楼907室
  邮箱:sdutcxcyxy@163.com  
 
附件:
1.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众创空间申请表(教师)      
2.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众创空间申请表(学生)      
3.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入驻众创空间申请表(校友)                                
创新创业学院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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