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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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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理工新闻网  
发布时间 : 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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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学院、考生:
  2015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CET)定于12月19日(第15周周六)举行。考场分别安排在东校区3号教学楼,西校区3号、4号、5号、12号、13号教学楼。为组织好此次考试,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广大考生要充分认识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作弊的危害性,强化考生诚信应考的意识,提高维护良好考风考纪的自觉性,坚决杜绝替考、利用通讯设备作弊等现象。
  二、提前检查入场必须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并注意妥善保管证件,证件不全者不准入场。如有丢失身份证或学生证者,务必在考前到学院开具证明(证明要贴近期免冠照片,照片上要加盖学院公章);如有丢失准考证者,于12月18日15:00前持学院开具的证明信到教务处考务科补办,考试当天一律不予办理。
  三、务必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文具,试卷一律用黑色中性笔或签字笔书写,用2B铅笔填涂相关信息。考试时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除听力接收设备以外的无线通信工具、录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入场。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工具。
  四、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听力接收设备(听音清晰的耳机或多波段收音机),并注意到自己所在的考场试听(试听时间为12月17、18日下午15:00—18:30),西校区试听波段94.4和88Mhz,东校区为88Mhz,试听后请选择听音清晰的波段,并准备备用的耳机或多波段收音机,禁止使用手机或带有存储卡的收音机。
  五、考生务必准备好计时工具,严禁以计时为理由携带手机入场,一旦发现一律按作弊论处。严禁找人替考、替他人考试、利用手机等高科技手段作弊,一经发现将被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为进一步净化考试环境,规范考试管理,严格考风考纪,预防网络串通作弊,教育部考试中心试行“多题多卷”,即考试题目在试题册上,全部题目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条进行区别,试卷类型与座位号无关,发到考生手中也是随机的。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按监考教师指导正确填涂(写)个人信息,粘贴条形码,因个人原因致使试题不能读取的责任自负。请同学们切勿相信校园发的小广告和网络信息,以防上当受骗。
  七、广大考生要注意身体,预防疾病。考试规定,整个考试期间不允许离开考场,如确因身体原因,中止考试,须到考务办接受治疗并等候考试结束。
  八、考试当天各学院学生管理人员于上午8:20-11:50、下午14:20-17:25在各自办公室值班,以及时处理考生方面的应急事件。
  九、为杜绝各种形式的作弊,充分体现考试的公正性,欢迎对作弊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533-2780507。
  十、考试流程图(括号内为下午六级考试时间) 
 8:4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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