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籍注册是学校对学生实施的基本信息登记和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学生学籍延续的重要程序,也是学生参加校内各项活动的前提。注册后,在校生方可保留学籍资格,学生才可以参加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3〕124号)第三章第六条,现将本学期在校生学籍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校学生(不包含已经办理休学、保留学籍等手续的学生)开学报到后三周内(截止至9月16日)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由学院负责学籍注册的工作人员根据注册条件为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第四周周一至周三(9月19日-21日)由各学院在本单位范围内对学生注册情况予以公示。对于未按时注册的学生,学院要在公示期内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家长。
在规定时间内未注册的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办理休学手续。未注册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
3.第五周各学院汇总本单位已办理注册手续和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名单,并于第五周周五(9月30日)前将《学生注册情况统计表》(内容见附件1)、《未注册学生统计表》(内容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同时报电子数据,邮箱xjk@sdut.edu.cn。
为保证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平台注册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注册工作,指定专人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单位学生学籍注册的具体工作,及时上报学生注册信息。
附件:1.学院学生注册情况统计表
2.学院未注册学生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1日
附件:1.学院学生注册情况统计表
2.学院未注册学生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