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兹定于第18周周二受理2014级、2015级、2016级本专科在校学生补办学生证事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办学生证(副证)的流程
1.补办学生证(副证),不需要上交照片。学生证(主证)的补办请与校园卡中心联系。
2.学院填写补办学生证(副证)统计表(见附件),学院经办老师审核并签字。
3.教务处根据学院提供的学生名单审核并制作学生证(副证),各学院于周四下午领取已经办理好的学生证(副证)。
二、优惠卡办理
因优惠卡消磁只补办优惠卡的需单独办理。学生证上的优惠卡撕下来的以及优惠次数用完的,一律无法补办。单独补办优惠卡的,不需填写统计表,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齐费用和需要补办优惠卡的学生证,于第18周周四下午2:30-5:00到学籍管理科办理并写入优惠卡信息。
三、补证办理时间:第18周周二(6月27日)8:30至17:00
单独补卡办理时间:第18周周四(6月29日)下午2:30-5:00
四、办理地点: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鸿远楼西侧三楼309房间)。
附件:补办学生证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