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
教育部令第43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7年10月0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为有助于各高校单位深入贯彻、落实《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党中央领导一系列讲话精神和“十九大”会议主要精神,切实提高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质量,把握新机遇和解决切实问题。我会经研究定于2017年11月举办“教育部令第43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贯彻落实培训班”。特邀贵校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研讨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新《规定》的解读与工作新思路;
2、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实施中的重点问题;
3、根据新《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和办学特色全面系统修订本校有关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方向,构建智慧政策体系;
4、辅导员自身专业素质提升与发展;
5、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验交流;
二、会议形式:
邀请国家示范院校领导(在高校辅导员建设方面有资深研究的相关学者)现场授课、指导与交流。
三、参会对象:
各高等院校的校、院、系级领导;各高校党政办、学生处、宣传部、保卫处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各高校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各院校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班主任、辅导员、教师、讲师等工作人员。
四、会议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15日-11月18日 (15日报到) 海口市
五、会议费用:
会务费17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参会回执表
中国高等教育研究会
2017年10月
附件:
教育部令第43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贯彻落实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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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安排考察交流,请代表自主选择参加,费用自理。 如参加考察,报名后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
住宿安排 | 标间合住□ 标间单住□ 单间单住□ |
付款方式 | 报到面交□ 电汇转账□ |
注:1、代表填列不下可另附纸,请参会代表提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
2、收到参会回执表后,于会议召开前一周发送详细报到通知。
会务组电话:010-67703060
联 系 人:李老师 13341142513
报名邮箱(Email):gdjy200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