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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年专项资金中期财务规划 项目的通知
责任编辑 : 孟科宇
作者 :
来源 : 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 :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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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2020-2022年财政规划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省级财政确定的资助项目:包括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含聚焦亮点计划)、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奖补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协同创新中心等。

  2.其他项目:共享性实验室建设、本科教学实验室提升建设、专业认证、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教育国际化资助、创新创业计划、专业评估、博士点培育等本专科及研究生教学专项计划预算的申报;后勤专项维修项目;机关部门通用办公家具、设备;管理服务性软件购置项目等。以上项目需由项目申请单位提起申报,其他不需要基层单位申报的职能性专项资金项目由业务职能部门直接申请上报。

  二、业务职能部门申报分工

  1.研究生院

  负责接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含聚焦亮点计划)预算的申报。

  2.教务处

  负责接收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专业认证、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教育国际化资助、创新创业计划、专业评估、博士点培育等本专科及研究生教学专项计划预算的申报。

  3.实验管理中心:负责接收共享性实验室建设、本科教学实验室提升建设等平台项目预算的申报。

  4.资产管理处:负责接收机关部门通用办公家具、设备预算的申报。

  5.后勤管理处:负责接收学校属于《山东理工大学公共修缮工程管理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15〕7号)中所界定的专项修缮项目预算申报。

  6.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接收学校管理性、服务性软件购置预算的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截止时间

  项目申请单位需填报2020-2022年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以及2020年项目拟采购的主要设备明细表(见附件2)、基建、维修项目预算表。申报时间为8月30日前。

  业务职能部门应对各单位专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其中涉及新增项目要按规定程序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业务职能部门对审核通过的教学学科类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建设、学科专业平台、人才培养经费分别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实验管理中心、教务处等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统一组织统筹性、经济性论证,9月10号前初步确定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方案。业务职能部门根据牵头部门初步预算分配方案,组织项目申请单位修改申报资料,于9月20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其他不需要牵头部门核定预算经费的专项资金项目请业务主管部门于9月20日前直接报送计划财务处。

  目前计划财务处正积极部署项目库管理系统,预计8月中旬完成,届时将发布项目库操作说明,各项申报数据填报将实现网上报送、审核,附件所列表格的具体内容不会有很大变化,请大家提前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   

  四、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发挥项目库对预算的约束支撑作用,所有申请预算的项目都应列入项目库,并按排序,实现定期更新和滚动管理。未纳入项目库原则上不安排算。

  2.2020-项目申报书

  (1)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按照财政拨款预计数填报,具体预算项目额度以任务书中财政资金数为准。各业务职能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预计拨款、绩效评价政策变化。

  (2)为避免多次重复申报,此次专项资金规划中2020年专项资金项目列入校内预算。各申报单位应在规划中详细列出各年度的项目建设任务、项目预算以及2020年项目拟采购的主要设备明细表、基建、维修项目预算表。纳入财政补助的项目如果涉及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及拨款金额发生变化,可根据变化因素调整项目库及年度预算。

  (3)项目申请书的内容不需要大段论述,要言简意赅,有逻辑和层次,条理清晰,充分表达要求的内容。

  3.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是预算申请、项目入库、绩效考评的基本依据。一定要做实绩效目标,经得起自查和第三方评价,经得起审计和公开,各业务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业务领域的共性绩效指标,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制定特色绩效指标。可根据绩效目标表后列出的具体解释填报,做到可行、相关、可考核、准确,不得有空项。

  绩效目标分三个年度填报。对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连续性资助项目按其确定的任务目标填列。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奖补资金、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奖补资金、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等签订工作任务书的项目,应按工作任务书确定的分类目标及资金来源填列。

  4.主要设备明细表

  项目申请单位需要填报2020年专项资金项目的主要设备明细表,2021-2022年项目暂不需要提报。各单位要加强市场价格调研,调研厂家一般不低于三家,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5.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新增项目立项前,业务职能部门应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形成绩效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建设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目前上级主管部门尚未制定规定格式,可暂采用评审报告形式,作为项目申请书附件资料。

附件:

附件1. 2020-2022年中期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拟采购的主要设备明细表.doc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docx

计划财务处

2019年7月15日

编辑:责任编辑 : 孟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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