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更好服务教学科研业务的开展,计划财务处对暑假期间有关报销业务作了部分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暑假期间正常办理借款、收款、开票、纳税等业务。科研经费金额3 万以上的业务支出,可电话预约报销。
二、基建财务办理日常核算,按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后勤财务保持正常结算、付款、审核,保证各后勤实体单位的付款需求,保证教职工住院费的及时报销。
四、校产财务每周一各公司都可办理报销、开票等业务,每周五司法鉴定所、维科公司办理报销、开票等业务,每周二、周三、周四办理急需业务。
附件:计划财务处暑期值班表.xls
计划财务处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