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山东理工大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鲁理工大党发〔2016〕38号)要求,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党总支(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发扬党内民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任务听取并审议本届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
三、主要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党总支(党委)会议,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定大会召开时间、主要议程、新一届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组成原则及名额、候选人名额和选举办法,向学校党委报送换届选举的请示。
2.宣传发动。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山东理工大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握好有关选举的具体规定和工作程序,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切实增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3.完成党支部调整换届。党总支(党委)指导所属党支部进行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党总支(党委)应科学合理设置所属党支部,可根据党员人数,按照便于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对党支部进行调整。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一般应在党总支(党委)换届选举前完成。
4.起草工作报告。党总支(党委)要对本届委员会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起草工作报告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形成初稿后,要组织党员通过多种形式,反复讨论。同时起草党总支(党委)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
5.人选酝酿。一是党总支(党委)组织所属党支部、党员根据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酝酿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是召开党总支(党委)会议,根据酝酿情况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三是以适当方式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组织所属党支部、党员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讨论。四是召开党总支(党委)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党员意见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
6.换届选举。党总支(党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参加会议有选举权的党员数不少于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开会。新一届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产生后,要及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选举结果要及时报学校党委,大会所做的党总支(党委)工作报告也要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7.立卷归档。党总支(党委)收集、整理换届选举相关材料,并立卷、归档。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一般应于11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流程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总支(党委)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讨论,反复酝酿,依法、依章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广大党员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遵守换届工作纪律要求。
2.严格程序步骤。换届选举工作原则性强,程序严格,党总支(党委)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制度,结合实际筹划好选举工作方案,严格程序步骤,精心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安排,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对于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
3.把握好比例结构。党总支(党委)委员应通过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20%。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一般采取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在酝酿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党龄、年龄、性别、岗位等方面的因素。
附件:党总支(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docx
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