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持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全面了解我们党成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人物,了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了解中国近代以来的斗争史、我们党成立以来的奋斗史、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史,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党领导人民取得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来之不易,深刻把握党的历史发展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不断从中深入领会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意义,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持续激发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二、学习内容
(一)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学习辅导读本、参考资料提纲、抗疫思政资料包等资源素材。
(二)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论述。
(三)《中国共产党创立之路》《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新中国70年》以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
(四)学校校史相关资料。
(五)其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识。
三、工作安排
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习教育贯穿于立德树人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师生学习生活各方面。
(一)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要引导广大师生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重点围绕列出的学习内容开展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交流等。结合党员干部教师日常教育培训、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日团日、主题班会以及各类教育活动,把鲜活丰富的专题学习教育内容融入其中。引导师生充分利用‚学习强国‛ 等网络学习平台,不断拓宽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成效。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进一步了解历史事实、理清历史脉络,把握历史规律、得出历史结论,深化抗疫认识,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
(二)创新学习教育方式。结合思政课改革创新,打造学习教育‚云课程‛,将有关内容有机融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学。用好用活线上线下红色资源,讲好《共产党宣言》传播故事,引导师生到革命遗址遗迹、纪念场馆实地学习了解相关历史,现场体验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邀请党史党建专家、先进人物、党员榜样等先进群体,深入开展主题宣讲、互动对话、理论阐释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深刻学习理解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伟大成就。
(三)开展灵活多样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学‘四史’砥砺初心,谋发展勇担使命‛知识竞赛,线上依托微信小程序开展网上答题,线下通过打擂、闯关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竞答活动。竞答内容着重围绕重大事件、重要理论、榜样人物、校史校训等方面设计,引导广大师生以此为框架构建知识体系,推动爱党兴国荣校相统一,知识价值行动相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本次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持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活动开展。要将学习教育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通起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聚焦活动的重点学习内容和工作安排,创新方式方法,精心设计落实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做好宣传推广和组织发动,鼓励引导师生积极参与。
(三)深化学习教育成效。持续加强总结提炼和转化运用,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高质量理论和实践成果,将其作为辅导员日常教育工作、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主题党团日活动的鲜活素材,引导广大干部师生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投身学校事业发展,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深入挖掘提炼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于9月28日前将学习教育活动阶段性总结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侯宁;联系电话:2782626;报送邮箱:xcb@sdut.edu.cn。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团委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