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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 许金超
作者 :
来源 : 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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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现将本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一)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准备工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附件1),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准备工作。

  (二)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务函〔2020〕96号)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工作。

  1.强化指导教师主体责任,提高指导水平

  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开展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

  3.重点引导,保障学术道德与学术诚信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严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等违纪问题的发生。

  (2)指导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

  (3)严格执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面文字复制比检测制度。超过文字复制比检测标准的本科生,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二、做好实验教学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的开展,确保实验课程按计划有序进行,杜绝实验课程随意调停,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好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安排。

   1.任课教师的职责:①向相关实验室提交《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一式二份,要求3月1日前完成。②根据实验室反馈的《实验教学授课安排表》,填写《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相关开课信息。

  2.实验室的职责:①统筹任课教师提交的《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相关信息,制定《实验教学授课安排表》。②向任课教师反馈《实验教学授课安排表》。③做好存档工作。

  3.学院的职责:汇总《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公章),3月12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并发送电子稿。为避免同一课程实验教学计划重复报送,由承担实验的学院报送《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

  三、做好实习教学工作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实习教学管理办法》,各学院要落实好本学期实习实训教学工作。

  1.组织安排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尽早落实实习地点,学生实习前带队教师要到实习点熟悉情况,编写有针对性的实习指导书,认真落实实习教学的各项工作。

  师范类学生实习支教,各相关学院要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教育实习工作要求,制订好教育实习教学大纲、工作方案,明确实习环节质量要求。要做好实习支教学生的宣传动员和岗前培训等工作,加强教育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对实习支教学生的生活和安全保障加强检查和督改;及时有效处理教育实习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实习管理平台的维护

  各学院要做好“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的数据维护工作,实习前一周完成实习计划的填报工作,实习过程中要通过实习管理平台做好实习过程管理。

  3.实习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文件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按照防疫规定做好实习支教学生管理等工作。所有外出实习实训教学工作,要提前1周制订《校外实习实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实习实训计划安排表》,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将方案和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备案。

  (2)各学院要选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采取驻校指导、巡回指导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实习教学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3)实习结束后组织汇报答辩,指导教师要与学生进行交流,要有问有答。师范生实习支教结束,各相关学院要组织学生填写师范生实习支教鉴定表(一式两份),分别盖章后归档存放。

  联系地址: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鸿远楼西侧309)

  联系人:张军

  电话:2782373

  邮箱:1106430168@qq.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2.实践教学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21年1月13日

编辑:责任编辑 : 许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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