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聘请高校优秀人才到我市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我校将选派部分优秀人才到企业挂职人力资源副总,聘期3-6个月。其中,企业已聘任“科技副总”的,原则上由“科技副总”兼任“人力资源副总”。
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通知要求,根据企业需求做好推荐报名工作,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3月29日下午16点前将《淄博市聘请“人力资源副总”人选备案表》、《高校优秀人才到淄博市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申请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送至zhongxinping@sdut.edu.cn,同时报《淄博市聘请“人力资源副总”人选备案表》纸质版一份。
联系人:钟新平,联系电话:2787133。
附件:1.《关于聘请高校优秀人才到我市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的实施意见(试行)》
2.《淄博市“人力资源副总”选聘(山东理工大学)第一批意向企业名单》
3.《淄博市聘请“人力资源副总”人选备案表》
4.《高校优秀人才到淄博市企业挂任“人力资源副总”申请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人力资源处
服务社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