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系统 办公系统
首页  >  服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中层副职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责任编辑 : 高宵
作者 :
来源 : 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 : 2021-03-26
阅读次数 :

各党总支(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举办全省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层副职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教育引导中层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提升管理效能,增强育人能力,为学校“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开启高水平大学建设新征程贡献力量。

二、学习安排

  参加人员: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和学院的中层副职干部

  学习地点:逸夫图书馆负一层报告厅、各组会议室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撰写心得

  时间安排:本次培训班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学习时间3月28日至30日;第二批次学习时间3月31日至4月2日。

三、学习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重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学习《关于<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

  学员自行准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 建议>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党委)要认真组织本单位中层副职干部按照要求参加培训,指导和督促参加人员高质量完成各环节学习任务。

  2.参加人员要统筹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严格遵守培训班日程安排,严肃学习纪律,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积极参加交流研讨。本次培训班不配发文件包、笔记本等学习用具,请学员自带。

  3.学习期间,参加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党委组织部请假(电话:2780004)。请假超过半天的,须进行补学。

  4.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参加人员结合培训内容和工作实际,自拟题目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

  附件:1.日程安排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学员分组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4日

编辑:责任编辑 : 高宵

热线电话:0533-2786727

邮箱:lgwindow@163.com

xinwen@sdut.edu.cn

欢迎大家通过本网投稿系统,提供新闻线索和稿件。

网站管理: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