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4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对2021届新疆定向就业公费师范生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现将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
数学与统计学院组织2021届新疆定向就业公费师范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及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附件1)进行报名。
数学与统计学院审核学生报名信息后,汇总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由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21年4月9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106430168@qq.com。
二、过程性考核
数学与统计学院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新疆定向就业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开展过程性考核,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并由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4月15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1106430168@qq.com。
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学校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于4月24日统一组织学生进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已经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学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无需参加本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联系地址: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鸿远楼西侧309)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2782373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及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
2.山东理工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
3.山东理工大学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