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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层副职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的通知
责任编辑 : 魏依曼
作者 :
来源 :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 2021-04-21
阅读次数 :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举办全省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1〕20号)要求和我校《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通知,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层副职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守正创新抓机遇,锐意进取开新局,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学习安排

  参加人员: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和学院的中层副职干部

  学习地点:逸夫图书馆负一层报告厅、各组会议室

  学习形式:领导动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撰写心得

  时间安排:学习班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学习时间4月25日至29日;第二批次学习时间5月10日至5月14日。

  三、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研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用好《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重要参考材料,结合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奋力开创新时代教育工作新局面。

  学员自行准备《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学习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本单位中层副职干部按照要求参加培训,指导和督促参加人员高质量完成各环节学习任务。

  2.参加人员要统筹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严格遵守学习班日程安排,严肃学习纪律,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积极参加研讨交流。

  3.学习班第五天上午进行分组交流,下午进行集中研讨,每组需推荐两名学员参加大会交流发言。

  4.学习期间,参加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要事先以书面形式报党委组织部(电话:2780004)。请假超过半天的,须进行补学。

  5.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参加人员结合培训内容和工作实际,自拟题目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发电子版至dxb@sdut.edu.cn。

  附件:1.中层副职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日程安排

     2.中层副职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分组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编辑:责任编辑 : 魏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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