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产业教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鲁理工大政发〔2019〕27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产业教授相关政策,调动产业教授积极性并充分发挥育人作用,现将第二期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期产业教授聘期考核工作
已聘任产业教授的相关学院,须对本学院已聘任产业教授进行聘期考核,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产业教授聘期考核表》(附件2)。聘期考核合格且有续聘要求的学院,可按第二期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程序进行续聘。
二、第二期产业教授选聘工作
1.岗位设置:请各学院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方面实际需要,设置产业教授岗位并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表》(附件3)。
2.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所设岗位情况,在相关科研院所、企业中进行宣传,具备聘任资格条件的人选向相应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产业教授申报表》(附件4)及《山东理工大学产业教授基本情况表》(附件5)。各学院进行审核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拟聘产业教授汇总表》(附件6)。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于5月13日前将附件2-6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岗位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