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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学选课通知
作者 :
来源 : 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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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现将2009—2011级本科学生本学期重学课程的组织及选课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学组织
  本学期不组织单开班重学,需重学的学生均需参加跟班重学。
  二、重学课程替代
  为解决同一课程不同编码的问题,在教务系统内增加了“课程替代”模块。替代课程由学生学院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在教务系统内设置完毕后,学生在网上报名重学。
  1.替代原则:
  (1)同一课程不同编码的课程可以相互替代;学分较高的课程可以替代同一类的学分较低的课程
  (2)学院在课程替代之前,应报教学研究科即时审核批准。
  2.替代步骤:
  (1)进入“教务管理系统”
  (2)选择“毕业生管理”子模块
  (3)选择“毕业审核设置表”
  (4)选择“专业年级课程替代设置”
  (5)选择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后,点击“课程替换”按钮
  (6)依次选择原课程代码,替换课程代码后,选择需要替代的专业,最后点击“确定按钮”
  三、重学选课时间
  9月20日8:00至10月7日17:00
  四、重学选课方法
  学生进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选择所要重学的课程后,再选择上课教师头次,点击“提交”按钮。选课时间段内,学生也可随时退选。
  五、重学选课容量限制
  重学选课容量均以教室容量为基准,部分没有教室容量的课程,如实践课程等,学生可到学院教学科报名重学。
  六、重学门次限制
  为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每学期最多可选择6门课程进行重学。超出规定门次者系统会随机删除多选的课程。
  七、重学学时
  按照学校规定,冲突时间少于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的,可以允许报名重学,若重学学生上课时间低于三分之一,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学生的考试资格。
  八、重学选课轮次
  本次重学选课仅安排一轮,第一轮结束后的结果即为最终结果,与重学相关的所有事项,包括课堂考勤、考试安排、成绩登录、重学收费等,均以此作为依据。选课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重学选课。请学生根据自己的课程表谨慎选课,认真学习。
  九、重学课表
  学生选课后,课表即时生效,请学生注意按照所选课程按时上课。
  十、重学名单
  选课期间,重学学生名单可能会即时变化,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10月8日8:00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最终的学生名单。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头次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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