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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8级学生学生证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0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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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近期为2008级在校生统一办理学生证。教务处前期在核对、反馈及整理学生信息的基础上,制作打印了学生证。请各学院(部)于第九周周五(10月31日)下午3:00——4:30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学生证,组织学生贴照片(用双面胶),并如实、认真填写好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及有效期限。填写时务必注意乘车区间的终点站和家庭所在地要与打印的家庭住址一致;有效期限是2008年9月至2012年7月(或2011年7月,根据学习年限选择填写)。凡家庭所在地及乘车区间与学生信息库数据不一致的,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各学院(部)将填好的新生学生证收齐,并将每个班的学生证按照所提供的学生名单排序,于第十周周四(11月6日)下午4:00以前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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