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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08-12-17
阅读次数 :

各学院:

定于第17周补办学生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办学生证的程序: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到本学院(部)提出申请;学院(部)收齐相关材料,并填写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打印学生证,各院(部)经办人需要现场填写学生证,贴好照片;教务处统一办理后下发至学院(部)。

二、注意事项

1.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学生每人交一张一寸照片,在照片后面写清学号和姓名。

2.学院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名单请从jwch.sdut.edu.cn网站“下载专区”的“学业学籍”类下载,需要经办老师签字。名单中的家庭住址和乘车区间务必据实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三、请各院部将有关材料收齐后,务必于17周周二(1223日)前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鸿远楼613室),并现场办理。截止到1223日下午430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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