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勤工助学是高校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每学年初学生处对全校的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做出调整和部署。现将有关2009年度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规模。2009年度全校计划设立固定勤工助学岗位1300个左右。
二、设岗原则。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须遵循必要和精简的原则,实现人员使用效率的最大化,有利于学生锻炼,有利于育人,优先考虑基层和一线工作需要。
三、设岗程序。
1、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请填写《山东理工大学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一),并于3月6日前以处室或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勤工助学服务台(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2、学生处根据部门申请,调研其实际需求,确定审批人数,并将结果反馈给申请部门,同时将设岗信息向全校学生公布。
3、3月8日上午8:30,在大学生事务中心举办“2009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双选会”,为各设岗部门设立招聘摊位,公开招聘勤工助学学生上岗。各设岗部门的勤工助学指导老师务必在8:00赶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大厅开会,明确招聘会的各项事宜,不按时参加招聘活动的单位,视为主动放弃设岗要求。
4、学生持校园绿卡参加“2009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双选会”,应聘成功者在招聘会现场填写《山东理工大学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上岗信息表》,并在指定的时间到设岗部门报到。
四、时间安排。3月8日后原设岗位全部自动撤销,3月10日前完成新编制的人员上岗工作。
五、问题咨询。对于本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调整如有疑问,请拨打学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电话2786668。
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