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及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有序做好支援地震灾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指发明电〔2010〕1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自愿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各部门、直属单位、后勤各实体捐赠时间为4月21日14:30,各学院、一年级工作部在今明两天根据师生上课情况确定具体时间。
二、捐赠方式:
建议以捐赠资金为主,重点满足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
三、捐赠活动组织:
办公地点在鸿远楼的部门、单位及网络信息中心由校工会牵头,在鸿远楼前开展捐赠活动;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师生捐赠活动;后勤各实体以本实体为单位组织捐赠活动,活动地点自行确定。其他部门、单位捐赠活动组织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