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校党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表达对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10年4月21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举行全国哀悼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0〕59号)要求,学校决定哀悼日期间校内国旗下半旗志哀,全校师生停止公共娱乐活动。
请各单位、部门将上述要求传达到全校师生员工,并认真组织实施。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