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精神和校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学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安排
中秋节自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二、国庆节放假安排
国庆节自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三、教学工作安排
9月25日、10月9日照常上课。9月19日(星期日)按9月23日(星期四)教学安排进行,9月26日(星期日)按9月24日(星期五)教学安排进行。
因假期影响到教学进度的课程,任课教师另行安排时间补课,补课地点由各学院教学科或教务处选课中心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放假前,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切实做好师生出行的安全教育工作,要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以及对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信息畅通,放假期间,学校在校长办公室设总值班室。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9月19日前分别报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和保卫处综合科。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