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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立项工作通知
作者 :
来源 : 教务处  
发布时间 : 201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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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立项范围
  (一)大学生课外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
  (二)大学生参加教师在研的科研项目并承担部分研究内容。
  (三)大学生科技开发与制作项目。
  (四)各种形式的创新性项目、社会实践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对于大学生参与的研究性、创新性程度较高的实验项目,可望取得成果的,经学院专家组推荐,列为重点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二、申报程序
  (一)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由各学院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学生申报。
  (二)教师立项的项目申报人填写《本科生创新研究项目教师立项申请书》,并在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并确定参与项目学生名单,学生每人填写《本科生参加创新研究项目报名表》,报名表要附在申请书后面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科。
  (三)大学生单独或以小组申报的项目由学生填写《本科生创新研究项目学生自主立项申请书》,进行自主立项项目申报,并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科。
  (四)所需表格从网上下载,网址:jwch.sdut.edu.cn/下载专区/实验教学。《大学生创新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jwch.sdut.edu.cn/下载专区/其它。
  三、审核立项
  (一)学院成立专家组对申报项目按要求进行初审并评选重点项目,每个学院初审通过项目一般不超过30项,教师和学生申报项目特别积极踊跃的学院最高不超过50项,重点项目占初审通过项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初审通过的项目和重点项目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学院申请立项情况汇总表》,于2011年6月3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个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科。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的项目将在网上向全校发布,并作为山东理工大学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
  四、注意事项 
  (一)每位教师申报的教师立项项目数一般为1个。教师立项项目必须有大学生参与,项目负责人为教师,成员为大学生。每个项目的报名学生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学生自主立项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为学生,成员为大学生。每个项目的报名学生数一般不超过5人。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自主立项项目数一般为1个。
  (三) 要求各学院成立专家组于2011年5月31日前对2009年度申请延期的项目、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中尚未结项的项目按要求组织结项验收。作为项目负责人,2009年度、2010年度有立项项目但尚未结项的教师和学生,暂缓申报2011年度的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
  (四)项目完成结项,须提交合格的学生实验或研究报告,填写项目验收表,相关样品、实物、资料留存在各学院备展。项目验收工作,由各学院组成验收专家组组织进行。验收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成,专家名单和验收程序报实验教学科。
  要求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进行项目验收,组织教师和学生踊跃参加今年项目的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2780845(内线8845) E-mail:lab@sdut.edu.cn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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