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学校学风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经研究决定,对各学院课程考试统一安排交叉监考,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前十周结束的课程考试已安排完毕,请各学院下载考试安排和考场学生名单,各学院和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并依照要求安排监考老师。
考生必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信息可到教务系统查询考试安排。
下载地址: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考务”专栏;
咨询电话:2781326
附件: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前十周结束课程考试安排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