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系统 办公系统
首页  >  服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全校学生中集中开展法律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学生处 团委 法律事务室  
发布时间 : 2012-09-14
阅读次数 :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淄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年工作的意见》及中共淄博市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文件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集中开展法律学习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强化学习法律知识、提升依法办事水平”。
  二、学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学习内容
  结合开展法律主题活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法律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1、要制定方案、统筹安排。2、要精心组织,深入宣传,强化制度落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投入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3、学习形式灵活掌握,既可集中学习也可通过知识竞赛、答卷等形式组织学习,力求学习的实效性。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学院要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电子稿于2012年9月26日前发送至qhs@sdut.edu.cn
  联系电话:2780074

学生处 团委 法律事务室
2012年9月13日

编辑:责任编辑 :

热线电话:0533-2786727

邮箱:lgwindow@163.com

xinwen@sdut.edu.cn

欢迎大家通过本网投稿系统,提供新闻线索和稿件。

网站管理: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